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環境教育活動申請注意事項(事關權益,請務必詳閱!)
親愛的民眾,為保護民眾個人資料,及讓您了解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時,相關事宜含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的政策與原則如下:
本系統受理7天前42天內的申請。
「環境教育專案活動」為本處依場域、環境及設施所規劃之主題活動,具特定教學目標和流程,申請前請先確認符合參與該課程之條件,如年級、人數等。若申請對象之條件不符合該課程之限制條件,本處保留課程申請之決定權。
請以真實姓名線上申請,本處得在行前查驗團體成員(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),若人員數不足或成員替換率誤差大於40%,顯有不符規定者,本處得不予服務。
團體申請進度及成功與否,系統會以E-mail通知。(由於係電腦系統發送郵件,請注意通知被視為垃圾郵件的狀況,因而無法收到通知,本處不再另行通知)
預約團體活動當天若遲到超過30分鐘,並未提前以電話告知,本處得不予提供服務。
因天氣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單位承辦人得以視情況通知說明原由,或延後或取消該次活動。
本項服務如係屬自行預約環境教育活動者,因環境教育人力有限,本處盡力安排環教人員進行服務,但並不保證申請者均能如期提供,請申請者瞭解體諒,並確實遵守規定及珍惜本服務資源。
配合個人保護法不定時修訂,以符合最新之個人資料保護規範,相關修改之事實,不另行通知。
以下的個人資料保護政策,適用於本網站所涉及有關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但不適用於經由本網站搜尋連結之其他網站,當您在這些網站進行活動時,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,則適用各該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,其資料處理措施不適用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,亦無法負擔任何連帶責任。
為執行法定職務,於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本網站秉持最少資料量原則,請您提供名稱、聯絡人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、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電子郵件等等個人最新、最真實之資料,個人資料僅利用於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之期間、地區及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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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,但凡不提供或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的個人資料,將損失相關申辦權益,特此聲明。
如果您對本項服務個人資料保護宣告有任何疑問,歡迎與我們聯絡 08-886-1321#512 林小姐。